县扶贫产品认定及稳岗就业工作小结模板 g93
时间:2022年03月27日
/来源:网络
/编辑:佚名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**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〈**扶贫产品认定方案〉的通知》桂开办发[**]25号文件精神,我县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消费扶贫,动员各企业以用工或产业等形式,积极参与带动贫困群众,扩大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消费,实现为贫困人口依靠自身的努力实现脱贫致富,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:
一、基本工作情况
1、消费扶贫方面:根据工作要求,我县成立了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,通过各相关单位联合审定,确定了我县的消费扶贫实施方案,明确了申请的条件及流程。截至目前,我县共计12家企业31个产品已通过自治区审核,其中7家企业22个产品通过了国家扶贫办审核。
2、劳动力稳岗就业方面:截至9月底,我县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5**6人,其中,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10403人,跨省点对点输送贫困劳动力7人。对**年2-6月期间赴区外务工或在当地就业扶贫车间、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,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,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稳岗补贴;对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200元/人的交通补贴。据统计,共为970人次贫困劳动力发放稳岗补贴84.14万元,为14名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2800元。
二、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
我县通过召开全县工作布署会议,各乡镇积极联系并协助当地的企业、致富带头人等申请认定,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同时,促进了当地企业的发展。为确保各申请企业的产品质量、价格、诚信、带贫成效等真实情况,由县扶贫办牵头,组织农业农村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乡镇分别对20家企业进行实地审核,了解申报的产品情况,并查看相关证照、资质和带贫情况,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、价格合理、带贫真实,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,也防止生产的产品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。
三、遇到的困难问题
**凤糖生化有限公司**糖厂是一家生产销售白砂糖、赤砂糖、食用酒精的企业。该企业通过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甘蔗的方式,带动太平镇、龙头镇、大埔镇和古砦乡42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。该企业甘蔗总进厂量699977吨,其中贫困户甘蔗进厂量26309吨,产品生产原料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生产的产品达3.76%,未达到《**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〈**扶贫产品认定方案〉的通知》桂开办发[**]25号文件中产品生产原料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生产的产品达到10%(含)以上的申请条件。但该企业已有实际带贫420人,却因未达到申请条件无法通过认定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1、我县继续帮助正在整改、完善证件的企业快速申报;
2、加大扶贫产品宣传力度,新增上报扶贫产品,使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;
3、搭建产销平台,拓宽销售渠道。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,以消费促进群众增收;推动扶贫产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单位、进市场,提升消费扶贫效果;
4、成立消费扶贫专班,预计在各单位、医院、旅游景点等地方设立消费扶贫专柜。帮助企业做好**扶贫产品标识、产品编码的套印工作;
5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。严格按照要求审核企业资质、带贫减贫情况,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。
一、基本工作情况
1、消费扶贫方面:根据工作要求,我县成立了消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,通过各相关单位联合审定,确定了我县的消费扶贫实施方案,明确了申请的条件及流程。截至目前,我县共计12家企业31个产品已通过自治区审核,其中7家企业22个产品通过了国家扶贫办审核。
2、劳动力稳岗就业方面:截至9月底,我县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45**6人,其中,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10403人,跨省点对点输送贫困劳动力7人。对**年2-6月期间赴区外务工或在当地就业扶贫车间、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,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,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稳岗补贴;对前往广东等外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200元/人的交通补贴。据统计,共为970人次贫困劳动力发放稳岗补贴84.14万元,为14名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2800元。
二、消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
我县通过召开全县工作布署会议,各乡镇积极联系并协助当地的企业、致富带头人等申请认定,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同时,促进了当地企业的发展。为确保各申请企业的产品质量、价格、诚信、带贫成效等真实情况,由县扶贫办牵头,组织农业农村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乡镇分别对20家企业进行实地审核,了解申报的产品情况,并查看相关证照、资质和带贫情况,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、价格合理、带贫真实,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敛财牟利,也防止生产的产品出现严重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。
三、遇到的困难问题
**凤糖生化有限公司**糖厂是一家生产销售白砂糖、赤砂糖、食用酒精的企业。该企业通过收购建档立卡贫困户甘蔗的方式,带动太平镇、龙头镇、大埔镇和古砦乡42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。该企业甘蔗总进厂量699977吨,其中贫困户甘蔗进厂量26309吨,产品生产原料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生产的产品达3.76%,未达到《**壮族自治区关于印发〈**扶贫产品认定方案〉的通知》桂开办发[**]25号文件中产品生产原料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生产的产品达到10%(含)以上的申请条件。但该企业已有实际带贫420人,却因未达到申请条件无法通过认定。
四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1、我县继续帮助正在整改、完善证件的企业快速申报;
2、加大扶贫产品宣传力度,新增上报扶贫产品,使更多的贫困群众受益;
3、搭建产销平台,拓宽销售渠道。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,以消费促进群众增收;推动扶贫产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单位、进市场,提升消费扶贫效果;
4、成立消费扶贫专班,预计在各单位、医院、旅游景点等地方设立消费扶贫专柜。帮助企业做好**扶贫产品标识、产品编码的套印工作;
5、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。严格按照要求审核企业资质、带贫减贫情况,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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